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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一般公告-公文轉知:為配合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檢送修正後「苗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詳如附件),並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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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113年5月16日院授主預字第1130101358號函辦理。
二、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可考量實際情形得另訂員工國內出差報支數額,惟不得逾「苗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所訂標準。
三、為尊重地方自治,本縣所轄各鄉(鎮、市)公所考量鄉鎮及實際情形得另訂各該公所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惟不得逾「各機關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所訂標準。
四、檢送前揭修正規定及函文影本1份供參。

*超過五公里的部分才能申請差旅費。


相關檔案

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2).pdf
院授主預字第1130101358號函+(1).pdf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二點附表一、第四點附表二修正對照表+(1).pdf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對照表+(1).pdf


發布時間: 2025-01-06 08:52:19
發布單位: 新興國小人事室


申訴信箱:sses1995@mail.sses.mlc.edu.tw
35148 苗栗縣頭份市下興里水源路157號
電話:037-663855.FAX:037-688896
VOIP網路電話:905-147-000(代表號)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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