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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文轉達--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三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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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要點修正1566786_0037846_115E1029987-01.pdf
1566786_0037846_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1150301.pdf
公文1566786_0037846_115E0045504-01.pdf
申請表1566786_0037846_115E1029989-01.pdf
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三月一日生效,請查照。.pdf


發布時間: 2026-03-03 10:42:25
發布單位: 新興國小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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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37-663855.FAX:037-68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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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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